【有效衔接这五年】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以工代赈经济林建设项目有效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途径

2025-08-14       来源: 全国乡村振兴宣传教育中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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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摘要
  近些年,兴安盟始终把促进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作为“三农”工作中心任务来抓,通过积极盘活荒山荒坡闲置资源等方式,采用“光伏发电、低水高调、节水滴灌”等模式,大力推广实施经济林建设项目,并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农民群众参与到造林、护林、营林各个环节,既促进了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又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真正把打造“绿水青山”的过程变成群众积累“金山银山”的途径,实现了“在一个战场打赢两场战役”的目标。
  二、背景
  兴安盟(“兴安”系满语,汉语为“丘陵”之意)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地处大兴安岭向松嫩平原过渡地带,辖区总面积5.98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41.7万,地广人稀特点十分突出,可盘活的闲置资源十分广泛,荒山荒坡等闲置资源数量较大。为进一步挖掘经营性收入增长潜力,稳住工资性收入增长势头,经盟旗两级广泛研讨、多番论证,决定从荒山荒坡等自有闲置资源入手,大力实施经济林建设项目,并提出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引导农牧民参与到项目建设中来,让农牧民在发展绿色产业中端稳了就业饭碗 。
  三、项目实施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兴安盟探索出了“政府主导、村级实施,树随地走、林权不变,谁造谁管、利益共享”发展模式,实现了参建方、产权人、村集体三方受益。
  政府主导、村级实施明确了“在哪干、干什么”和“谁来干、怎么干”的问题,其中政府负责解决“在哪干”和“干什么”的问题,即在项目建设前期,由政府聘请专家团队对有意愿实施此类项目的嘎查村逐个地块进行实地勘察,帮助确定项目实施最佳地点,因地制宜确定树木品类和项目模式。组织相关行业部门进行可行性论证,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分头推进项目前期手续,确保项目科学可行、顺利落地。村级负责解决“谁来干”和“怎么干”的问题,即项目批复实施后,由嘎查村集体通过“四议两公开”方式广泛告知项目实施重要意义、相关政策等重要信息,按照“全体村民自愿申报、脱贫户(监测户)等困难群体重点扶持”原则确定参与建设人员,明确务工费用标准后,组织人员按照施工方案等技术参数开展挖坑、整地等前期项目建设,经过村集体验收合格后按照约定为参建人员发放劳务报酬。
  树随地走、林权不变明确了“产权怎么归”的问题,即开展以工代赈造林项目前提是坚持“依法、规范、有序”开展,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其中,对目前尚未确权到户的集体林地,经“四议两公开”程序通过后方可开展项目建设,建设完成后产权仍归村集体所有;对已经确权到户的林地,不搞强行收回,不得随意调整,在征求产权人同意情况下方可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产权仍归原产权人所有。
  谁造谁管、利益共享明确了“树木谁来管、利润怎么分”的问题,即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照“谁建设、谁管护、谁受益”原则,由参与造林人员负责后续林木的日常管护,并根据产权归属享受利益分配,即产权原归村集体的林业项目,后续生产经营收益由参与建设人员和村集体按照协议约定比例分配收益;产权原归个人的林业项目,后续生产经营收益由参与建设人员、产权方和村集体按照协议约定比例分配收益。
  四、成效
  以工代赈经济林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首先,在经济效益方面,以工代赈经济林建设项目可以盘活大量荒山荒坡等闲置资源,而且土地空间承载量大,可以连续多年推进实施。同时,在经济林木种类选择上,兴安盟鼓励栽植大果榛子、文冠果、红松等干果类经济林木,林木适应性强,产品需求量大,后续还可融合发展“林果+种养”、“林果+旅游”等模式。通过几年持续建设,即可打造出以产地生态、产品绿色、产业融合、产出高效的现代经济林果产业新格局。2023年兴安盟投入资金4349万元,实施以工代赈经济林建设项目19个,累计建设(改造)经济林1.41万亩,主要种植大果榛子、红松等经济林木。以种植榛子为例,按照每亩山地种植榛子80棵、盛果期每棵果树产值80元计算,3至5年达到盛果期后可实现产值0.9亿元。其中,村集体和农牧户按照3:7比例分配收益,18个村集体平均每年可分红150万元左右,约2000户参建农户平均每年可收益3万元。同时,参建农户在前期挖坑等环节还将获得劳务报酬,平均每户可实现务工收入2500元,如果融合发展林下经济、乡村旅游等将会产生更大经济效益。其次,在社会效益方面,此项目改变了以往道路、桥梁建设等以工代赈项目用工环节少、对参与建设人员技术、体力要求高等弊端,通过在挖坑、栽树、管护等方面增设务工岗位,弱劳动能力人员都可参与建设增加收入,极大调动了农牧民增收积极性。最后,在生态效益方面,项目实施可绿化荒山1.41万亩。
  五、经验与启示
  项目实施过程中,兴安盟总结几点经验。一是必须解决节水滴灌的问题。兴安盟地下水资源丰富,但区域性、阶段性干旱问题十分显著,如果不事先解决好节水滴灌问题,树木成活率就无法得到保证,农牧民收入也就无法有效保障,所以必须优先考虑节水滴灌的问题。二是必须尊重群众意愿。以工代赈经济林建设项目建设主体、受益主体说到底还是农牧民,所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决策、敏感事项,都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认真征求群众意见,把群众利益需求体现到实施决策的全过程,坚决防止后续出现纠纷问题。三是必须发挥好村集体战斗堡垒作用。以工代赈经济林建设项目是林业领域的一次改革,涉及村集体、产权人、参建人多方利益,顺利推进不仅能够增加各方收入,而且还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但各方利益分配不好也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十分考验基层党组织工作能力。所以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压紧村级党组织责任,让村级党组织真正把大家组织起来、动员起来,真正做到群众增收、荒山增绿、干群增情。(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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